各学院(教学部):
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请和2020年应结题项目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数学天元青年基金项目等大部分类型的项目,详情请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页通知公告。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详见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页http://www.nsfc.gov.cn/“基金项目指南”)相关类型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申请人于2021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已获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和在线申请过项目的申请人直接使用原用户名及密码在线填写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所在学院科研秘书申请开户,项目申请人登录系统后应及时认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研究领域及个人简介,填报项目申请书时系统会自动提取申请人的上述信息。
2.申请人所在部门有所变更的,请在ISIS系统进行变更。
3.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2021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4.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于2021年3月8日前提交一份纸质材料到学院科研秘书,学院统一提交至科研院进行形式审查。如因其他原因不愿提交科研院进行形式审查的请提供书面说明。
5.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6.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7.项目经费资助模式的调整
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 ,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详见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补充通知》,详见附件2)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申请人仅需填写直接费用部分。《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
经费预算特别注意:
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了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即项目组主持持召开会议所需费用,而不是项目组成员外出开会的费用。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而不是汽油费。
8.关于限项
待《指南》发布后详见具体规定。
9.和其他单位联合申请事宜
和其他单位合作申请的项目,需要与合作单位签署联合申请协议书。
注:申报务必认真阅读《条例》及《指南》,《指南》中各学部要求,甚至学部内各处要求都会有所不同,请申请人认真阅读。
(四)项目申请时间安排及需提交的材料
1. 时间安排: 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网报自2021年1月15日开始,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打印申请书一份交至各学院,请各学院依据系统中导出申报名单,核对纸质申请书提交情况,于3月9日之前由学院科研秘书统一提交1份纸质材料和形式审查项目名单至躬行楼501室。
学校统一审核时间为3月10日—11日,对于审核有问题的项目会在系统内退回,由学院反馈标注有修改意见申请书,申请人于3月12日前将修改后的申请书纸质版提交至各学院科研秘书,科研院进行最终的形式审查。3月17日学校统一在系统中提交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需提交的材料:
对于无纸化申请的项目,项目申请人请保存好ISIS系统需要上传的相关附件的纸质原件及签字盖章页,待项目获批后把相关纸质原件交至科研院。
如有需要进行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的项目,请填写《甘肃农业大学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申请书》(附件3),提交至学院科研秘书,学院主管科研领导签字后,于3月7日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提交至躬行楼501室,学校统一进行动物实验伦理审查后,返还各项目申请人,由项目申请人于3月12日前上传国家自然基金管理系统。
为了保证申请书的完整性及真实性,请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待指南发布后上传),该表由二级单位审核留存,以备基金委监督部门核查。
(五)特别关注
1.为保证项目组成员的合法权益,提交形式审查的申请书签字页必须为项目组成员本人签字,否则一经查出,该项目将不予推荐。
2.2021年申请代码进行全面调整,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我校历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中格式审查易出错事项详见附件4,请申请教师重视!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科研院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结题材料提交截止日期
由于结题需要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请项目负责人在2021年1月11日前到计财处进行经费决算审核。结题报告系统提交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20日,学校系统审核日期为2月21-22日,审核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科学部处审核,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确认后,项目负责人在线打印《资助项目结题报告》一式两份并签字后于2021年3月6日报送躬行楼501室,逾期不予接收。
未按时报送结题材料的应结题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按逾期待结题处理,计入相应的限项申请范围,同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处理。
3.结题报告等纸质材料请双面打印并装订。
4.特别提示:结题报告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直接费用决算表(定额补助)》表中“预算调整数”竖列合计应该为零,“结余数”一栏不能是负数。
注意事项:
(1)对于结题时资金结余50%以上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做出情况说明,经依托单位审批同意后与项目决算表一并提交。对无充分理由导致结余资金过多的项目不予结题。
(2)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在全部或部分受科学基金资助论文发表时,将经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信息系统,不晚于发表后12个月开放获取;如果论文是开放出版的,或出版社允许存储最终出版PDF版的,应存储论文出版的PDF版本。
三、项目进展报告
填写范围:所有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20年12月31日应结题的项目除外)。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补充通知》及相关管理办法等要求,项目负责人在填写年度进展报告时应如实填写重要研究进展、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预算调整情况报告须在年度进展报告及结题报告中进行说明,否则不予调整。经费调整详见《资金管理办法》《资金管理补充通知》。
项目负责人填写进展报告,学校将于1月11日前对年度报告进行审核提交,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历年项目进展报告被退回的主要原因:进展报告研究成果只填写本年度取得的成果、非2020年度的成果以及未发表的成果请勿列入。
四、其他事项:
1.2021年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通知通告,及时关注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2.申请书、结题/成果报告等纸质材料请双面打印并装订。
3.为了便于申报教师交流,申请教师可加入“甘农大自然基金咨询”(群号:691891541),申请加入时请用“真实姓名+学院”的方式申请加入。
联系人:徐兵
电话:7631105
五、国家自然基金委咨询与联系方式
(一) 各类事项咨询电话。
材料接收组 |
62328591 |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
62317474 |
财务咨询 |
成本补偿类项目(重大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
62328485 |
定额补助类项目(除成本补偿类项目之外的其他项目) |
62327225 62329112 62326961 |
各类型项目咨询 |
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等 |
62329336 62328222 62327008 |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等 |
62329133 62325562 |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重大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 |
62329897 62326872 |
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 |
62327001 |
(二) 各部门咨询电话。
数理科学部 |
62326911 |
化学科学部 |
62326906 |
生命科学部 |
62327200 |
地球科学部 |
62327157 |
工程与材料 科学部 |
62326887 |
信息科学部 |
62327140 |
管理科学部 |
62326898 |
医学科学部 |
62328991 62328941 |
交叉科学部 |
62328382 |
办公室 |
62327087 |
计划局 |
62326980 |
政策局 |
62326912 |
财务局 |
62328485 |
国际合作局 |
62327001 |
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 |
62326959 62325544 |
机关服务中心 |
62326949 |
(三) 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 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 https://isisn.nsfc.gov.cn/
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 http://output.nsfc.gov.cn/
附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
3.甘肃农业大学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申请书
4.历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中格式审查易出错事项
5.导师同意函模板
6.专家推荐信模板
7.结题报告进展报告及申请书ISIS系统中容易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8.甘肃农业大学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章程
科研院
2021年1月10日